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概况】 2008年,丹阳市全面启动争创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活动,组织申报中国名牌6个、江苏名牌9个,开展争创“全国优质汽摩配件生产基地”活动。指导4个公司产品参与申报国家标准项目,指导“碳9加氢尾油”标准申报科技创新项目。全年上报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个,省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2个。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车辆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食化、轻工、建材等部门的426项检测项目顺利通过国家认可委复评。眼镜检验中心正式成为眼镜光学分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单位、眼镜镜片工作组副组长单位和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2/SC1)成员单位。严把生产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关,全市共有129个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64个,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161个,隐患整改率为98%,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先后组织开展食品市场、农资市场、建材市场以及界牌无证汽配等十余个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销售单位1200个,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90余万元。组织实施“餐饮消费”、“学生配镜”、“医疗卫生机构”等八大民生计量放心工程。对18个镇江市级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能源计量执法检查。指导82个企业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帮助65个企业通过计量合格确认。全年共完成检定计量器具40820台。丹阳质监局被评为“江苏省文明行业1998~2008年度先进单位”,江苏省质监系统先进集体,被丹阳市委、市政府评为“国家级品牌创建有功单位”。
【成立“质监法制庭”】 2008年3月15日,丹阳质监局正式成立“质监法制庭”。成立“质监法制庭”是质监部门继实行“开门审案”、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推广“全过程说理执法”后,又一规范依法行政的创新举措。“质监法制庭”主要开展行政执法矛盾调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行政处罚案件告知、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许可事项审议、行政许可事项听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应对、法制监督案件办理等工作。
【新增2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2008年3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计划,丹阳市江南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区和荣鑫生猪标准化示范区2个项目获批准立项。质监部门先后帮助企业制(修)订《稻鸭共作生产技术规程》等省级农业地方标准15项,《无公害农产品金针菇室内栽培技术规程》等市级农业地方标准20余项。至年末,全市建立“稻鸭共作”、“花王花卉”等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迈春吟春碧芽茶”等省级标准化示范区3个,“康力牛奶”等镇江市标准化示范区7个,形成了三级农业标准化示范网络。

图63 丹阳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龙陪同江苏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靳道强视察丹阳质监工作。
【丹阳质监所通过国家认可委现场复评】 2008年5月,丹阳质检所及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江苏省车用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实验室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CNAS)组织的实验室现场复评审。
【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 2008年9月17日,丹阳市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动员大会,提出2009年建成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丹阳市自2003年开展争创省级质量兴市先进市活动,并于2006年顺利通过省质量兴市先进县市考核验收。
【建立质企联系制度】 2008年8月,丹阳质监局各业务科室会同技术机构,在全市选择大亚集团、河阳线缆、春光醋业、荆林液化气站、练湖乳品等30个重点企业作为联系对象,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各部门按照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定向服务、定时分析的要求,每季度定期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了解需求,听取意见,加强沟通,接受监督。同时,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与检验体系,为企业在申报名牌、产品研发、科技攻关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
【两企业产品列入农业规范试点项目】 2008年11月,丹阳市江南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食用菌和荣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生猪项目被国家质检总局认监委、标准委确定为国家第二批良好农业规范(GAP)试点项目。良好农业规范(GAP)主要针对未加工和最简单加工出售给消费者和加工企业的大多数果蔬的种植、采收、清洗、摆放、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常见微生物的危害控制。
【国家眼镜检验中心成为全国眼面部防护分技术委员会成员】 2008年7月,国家眼镜检验中心正式被邀请成为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2/SC1)成员,国家眼镜检验中心副主任王本平被评为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卢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