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价 管 理

【概况】 2008年,市物价部门围绕“以调控稳物价、以服务促发展、以监管惠民生”这一主线,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5%。深化对涉企收费的治理整顿,出台一系列收费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软环境建设。切实加强对教育、医疗、住房等价格热点监管,积极疏导供电、供热、供水、成品油等价格矛盾,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开展涉农、涉企、电信、教育和医疗服务价费等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图59 镇江市价格基础工作现场观摩会在丹阳召开。
【加大价格总水平调控力度】 2008年,丹阳市价格总水平一路攀高,市物价部门紧抓价格调控。适当增加价格监测点、监测品种和监测频率,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及时将成品粮、食用油、牛奶等7个品种列为临时价格干预品种,将大统华超市等3个单位列为临时价格干预企业。暂停供水、供电、城市公交价格和教育、医疗收费标准的调整。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确保重要主副食品的生产和供应,使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明显控制。
【疏导价格矛盾】 丹阳市从2008年7月1日起较大幅度调整电厂上网电价、电网销售电价。为促进节能降耗和农村经济发展,取消了部分行业的优惠电价、差别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禽畜养殖业执行农业电价政策。适时调整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标准。按照与国际接轨原则,两次调整成品油价格水平。市政府出台《丹阳市热电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蒸汽价格随着煤炭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促进热电企业的正常运行,维护蒸汽供需双方的利益。
【制定收费优惠政策】 在2007年减免工业企业收费优惠政策基础上,2008年丹阳市实施《关于新增减免工业企业收费优惠政策的意见》,对全市涉及工业企业在申办、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的6项收费实行优惠减免政策,累计66项,每年可为工业企业减轻负担1.71亿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取消涉及8个收费部门、12个收费单位的16个收费项目,每年可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3458万元。编印《丹阳市主要收费项目、标准汇编》,分送给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明市民及规模企业、基层单位负责人,为社会各界更好地监督乱收费提供政策依据。
图60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把收费项目、标准手册发放给社区居民。
【规范价费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切实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市物价部门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2件,实施经济制裁73.1万元。先后开展涉农、涉企、电信、邮政以及教育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等专项检查,使部分价格热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在各大商场、超市派驻价格监管联络员,遏止因雪灾等事件趁机涨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发生。协同纪委检查组,对涉企收费单位执行减轻企业负担情况跟踪检查,确保收费优惠政策全面执行到位。
【强化教育医药价费监管】 2008年,丹阳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免收学杂费、课本费等政策,每年可为学生家长减轻负担2657万元。下半年,针对教育收费反弹势头,召开学校负责人警示会,对相关举报作出处理。适当调整幼儿园和民办小学收费标准,促进幼儿和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严格控制医疗单位药品加价率,缩小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药品价格差,先后降低735个品种、1172个规格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30%左右。通过严格执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确认和备案制度,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适度控制住房价格涨幅】 针对商品房开发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三降低”的新态势,采取宽严适度的价格管理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温和回升。及时召开全市房地产价格管理会议,提醒房地产企业采取“少批量多批次”的方法核定价格,以适应市场变化。加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沟通,帮助其树立信心。全年共审核普通住宅商品房133.15万平方米,均价3130元/平方米,涨幅比上年回落1.66个百分点。
【价格诚信活动有成效】 2008年,市物价部门深入开展“建设诚信物价,服务百姓万家”主题活动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采取点面结合方式,做好价格诚信辅导。对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派驻价格服务联络员,进行重点辅导;对全市52个企业负责人进行“价格诚信单位创建”集中辅导,发放价格诚信创建资料52套。华地百货有限公司等38个单位被市政府评为“价费诚信单位”,人民医院等4个单位被省物价局评为“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蔡兆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