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境 保 护

【概况】 2008年,丹阳市环境保护工作以“服务经济、治理污染、保护环境、造福人民”为宗旨,以“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生态市”为龙头,以“全国生态示范区”命名为契机,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快速发展。7月,丹阳市成立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丹阳市生态市建设实施意见,市政府与16个部门、15个镇(区)签订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丹阳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的修编工作。并通过市人大审议。制定《关于开展全国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阶段性创建目标任务。全市15个镇(区)环境规划全部编制完成,通过省级技术评审,进入规划报批程序。制定《丹阳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开展造纸行业、涉铅行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2005年以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单位等方面的全面清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共出动300多监察人次,涉及单位200余个。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全年共检查企业2231次,审批各类建设项目1577个,完成“三同时”验收项目212个。5月,丹阳市获国家环保部“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11月22日,丹阳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实施污水减排项目28个】 2008年初,丹阳市政府下发《关于下达2008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指标的通知》,明确COD、SO2削减重点企业名单,制定2008年减排实施方案,确定减排项目共28个,其中COD减排项目23个,主要是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染企业新上污水处理工程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SO2减排项目5个,主要是新增脱硫设施项目、非电力行业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
【推行“AB”岗制度】 2008年,丹阳市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预审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推行“AB”岗制度,从完善项目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文入手,着力推进项目审批的规范化建设。环境监察部门紧密配合,着重加大建设项目中、后期和“三同时”验收管理力度。至11月底,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1577个,其中环评报告表(书)310个,完成“三同时”验收项目212个。
【发放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 2008年,根据《镇江市排污许可证实施意见》的要求,丹阳市先后完成89个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其中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3个。同时,开展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市丹化集团率先被列入排污指标有偿使用交易试点,2008年8月14日,丹化集团和镇江市环保局签订《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申购合同》,投资72.46万元购买了1年201.28吨COD排放总量指标。
【开展企业环境“评色”活动】 2008年,市环保局继续开展企业环境评色活动,对237个企业2007年度环境行为进行“评色”,评出绿色企业13个,蓝色企业163个,黄色企业56个,红色企业3个,黑色企业2个,评色结果在《丹阳日报》上公布。
【开展污染源普查】 2008年,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和《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及上级普查部门总体布置的有关要求,丹阳市共确定13344个普查对象,其中工业源5452个,农业源6999个,生活源891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个。6月21日至24日,国家环保部对丹阳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抽查审核,普查工作得到国家环保部的认可和好评,受到省环保厅通报表彰。
【环境执法】 2008年,市环保局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制定《丹阳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开展造纸行业、涉铅行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2005年以来环境违法单位等方面的全面清查。从5月中旬开始,市环保局对全市企业进行集中式、拉网式、全天候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2231次。至11月10日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9件,其中对8个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9个企业下达停产整治决定,关闭13个“十五小”企业。同时,2个省级挂牌督办企业整治按要求整改到位。
【水环境质量报告】 1.京杭运河丹阳段。2008年京杭运河丹阳段地表水监测项目共25项(即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氰化物、砷、汞、镉、铅、六价铬、石油类、氨氮、硫化物、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电导率)。王家桥、吕城断面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人民桥、宝塔湾断面执行Ⅳ类标准。水温、电导率无评价标准(pH、总氮不参与评价),结果详见附表(一)。
2.城市饮用水水源。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选用27项污染指标对年度水源水监测结果进行统计 (水温无评价标准、总氮不参与评价)。2008年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详见附表(二)。
3.小康社会地表水。按有关文件要求单月对林家闸、王家桥、吕城、前塍庄、黄埝桥、宝塔湾、人民桥、练湖砖瓦厂、立新桥9个断面进行监测,项目: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汞、铅、挥发酚、石油类、化学需氧量等10项。经统计,全年达标率为77.8%(pH、化学需氧量不参与评价),林家闸、王家桥断面未达到水质目标。结果详见附表(三)。
4.重点流域水质。按省报告制度,国控断面单月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24项及电导率、流量、流向;非国控断面双月监测项目为: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流量、流向、总磷、总氮共15项。国控断面包括京杭运河王家桥、吕城,丹金漕河前塍庄,九曲河林家闸,非国控断面为京杭大运河宝塔湾、丹金漕河黄埝桥,其中林家闸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宝塔湾断面执行Ⅳ类标准、其余均执行Ⅲ类标准。全年监测结果表明各断面水质基本达到相应水质要求。详见附表(四)。
5.交界断面水质。京杭运河吕城断面、丹金漕河黄埝桥断面为省交界断面。监测项目共27项(即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总磷、流量、流向、化学需氧量、总氮、铜、锌、氟化物、硒、氰化物、砷、镉、六价铬、硫化物、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水质监测指标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水温、电导率、流量、流向无评价标准(总氮不参与评价)。全年水质符合Ⅲ类水质要求。
6.农村行政村河流水质。为了加强市农村地表水水质监测工作,说清农村地表水水质状况,切实解决农民身边的环境问题,依据苏环然[2007]2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225个农村行政村级河流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溶解氧。每半年监测一次。依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要求,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全年水质达标率为74.2%。
分类
项目
V类劣V类
个数所占比例个数所占比例
氨氮235.1%7115.8%
化学需氧量224.9%296.4%
高锰酸盐指数81.8%61.3%
溶解氧30.7%51.1%
【环境空气质量报告】 对丹阳市城区(云阳镇及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评价采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综合污染指数统计评价见附表(五)。
【声环境质量报告】 丹阳市环境监测站根据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及交通干线噪声监测结果,并对照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标准进行评述,结果见附表(六)。

附表(一):京杭运河丹阳段地表水项目监测结果
河流名称断面名称水域功能类别2007年综合污染指数2008年综合污染指数2008年主要污染物及其污染指数
京杭运河丹阳段王家桥8.058.26氨氮(1.01)总磷(0.83)挥发酚(0.77)溶解氧(0.77)
人民桥5.615.57溶解氧(0.85)氨氮(0.77)总磷(0.62)
宝塔湾9.029.15挥发酚(1.03)总磷(0.97)氨氮(0.89)
吕城8.258.72氨氮(0.96)挥发酚(0.93)总磷(0.88)
说明:京杭运河丹阳段水体水质评述如下:水体各断面基本达到其相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挥发酚、总磷、溶解氧。

附表(二):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mg/L(粪大肠菌群个/L)
监测项目标准限值年平均值达标率(%)
四价硒≤0.010.0005100
高锰酸盐指数≤63.3100
五日生化需氧量≤42L100
氨氮≤1.00.71100
硝酸盐氮≤101.33100
溶解氧≥57.83100
挥发酚≤0.0050.003100
氰化物≤0.20.004L100
≤0.050.0003100
≤0.00010.00005L100
六价铬≤0.050.016100
≤0.050.002100
≤0.0050.0001100
石油类≤0.050.05L100
硫化物≤0.20.022100
粪大肠菌群(个/L)≤100003292100
氯化物≤25019.7100
≤1.00.05L100
≤0.30.1710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0.11100
硫酸盐≤25025.7100
总磷≤0.20.13100
氟化物≤1.00.29100
≤1.00.05L100
≤0.10.01100

附表(三):小康社会地表水监测结果
单位:mg/l(pH无量纲)
断面名称水质目标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溶解氧挥发酚石油类监测结果达标率%
水质类别是否达标
林家闸2.72L0.697.90.0030.00005L0.0020.05L77.8
王家桥3.42L1.016.10.0040.00005L0.0010.05L
吕 城3.42L0.966.20.0050.00005L0.0040.05L
前塍庄3.52L0.865.80.0040.00005L0.0020.05L
黄埝桥3.42L0.916.20.0040.00005L0.0010.05L
宝塔湾4.02L0.895.90.0050.00005L0.0010.05L
人民桥3.42L1.155.80.0040.00005L0.0010.05L
练湖砖瓦厂3.12L1.125.90.0040.00005L0.0010.05L
立新桥4.12L0.876.90.0040.00005L0.0010.05L

附表(四):重点流域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mg/L
河流名称断面名称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溶解氧挥发酚氰化物六价铬
京杭大运河王家桥3.72L0.926.230.0040.0030.00040.000050.0210.0020.0001
吕 城3.92L1.006.240.0050.0060.00070.000050.0210.0040.0003
宝塔湾*4.22L1.005.990.0050.0110.00050.000050.0110.0020.0001
丹金溧漕河前塍庄3.92L0.825.900.0040.0030.00040.000050.0210.0020.0001
黄埝桥3.82L0.896.200.0040.0040.00050.000050.0210.0020.0001
九曲河林家闸▲3.02L0.678.030.0030.0020.00030.000050.0230.0010.0001
标准限值Ⅱ类≤6≤4≤1.0≥5≤0.005≤0.2≤0.05≤0.0001≤0.05≤0.05≤0.005
Ⅲ类≤6≤4≤1.0≥5≤0.005≤0.2≤0.05≤0.0001≤0.05≤0.05≤0.005
Ⅳ类≤10≤6≤1.5≥3≤0.01≤0.2≤0.1≤0.001≤0.05≤0.05≤0.005

京杭大运河王家桥0.05L0.0241349080.120.170.370.05L0.00070.05L
吕 城0.05L0.0361465170.170.180.360.090.00070.05L
宝塔湾*0.05L0.0271467170.100.250.280.050.00060.05L
丹金溧漕河前塍庄0.05L0.0401460250.150.160.380.05L0.00080.05L
黄埝桥0.05L0.0431652500.170.170.400.05L0.00080.05L
九曲河林家闸▲0.05L0.02010L32830.110.120.290.05L0.00050.05L
标准限值Ⅱ类≤0.05≤0.2≤20≤10000≤0.2≤0.2≤1.0≤1.0≤0.01≤1.0
Ⅲ类≤0.05≤0.2≤20≤10000≤0.2≤0.2≤1.0≤1.0≤0.01≤1.0
Ⅳ类≤0.5≤0.5≤30≤20000≤0.3≤0.3≤1.0≤2.0≤0.02≤1.0
说明:1.▲水质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采用Ⅳ类水质标准,其余采用Ⅲ类水质标准。
2.水质类别评价项目为除pH、水温、总氮之外的21项。低于检出下限的,均以检出下限报出,并加“L”标注 。

附表(五):环境空气质量报告
空气质量指标国家标准(年均值)2007年2008年2008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均值污染指数均值污染指数
二氧化硫0.060.0430.720.0410.68优于标准
二氧化氮0.080.0370.460.0390.49优于标准
可吸入颗粒物0.100.0930.930.0820.82优于标准
降尘-9.140.829.670.88污染指数较上年有所上升
硫酸盐化速率0.25
(参考数据)
0.371.490.271.09劣于标准,污染指数较上年明显下降
综合指数4.423.97-
说明:1.降尘量在本地清洁点实测值的基础上增加3吨/平方公里·月为评价标准。
2.降尘量单位:吨/平方公里·月;硫酸盐化速率单位:mgSO3/100cm2碱片·d。
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单位:mg/m3(标准状态),为空气自动监测值。
4.对照点不参加均值计算。

附表(六):声环境质量报告
统计量考核标准dB(A)平均等效声级dB(A)(昼)车流量(辆/小时)2008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007年2008年2007年2008年
区域环境噪声<5654.354.7--达标,与上年无明显变化。
交通干线噪声<6867.967.710701050达标,与上年无明显变化。
(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