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概况】 2008年,市检察院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为丹阳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稳定有序和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513件804人,批准或决定逮捕500件76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687件1170人,决定提起公诉634件1034人,对批准逮捕后罪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5件25人,依法报送镇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008年,市检察院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举报线索46件,初查46件,初查后决定立案侦查18件20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16件17人,渎职类案件2件3人。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18件29人。为外地检察机关提供司法协查15件次,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认真做好重大工程专项预防,积极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专项预防,介入重大工程招投标活动68次,节约资金近1000万元。深入开展预防宣传,先后为9个单位举办全员预防讲座,受教育人数1200余人。“公务员学法基地”全年共接待参观31批1500余人次。
【诉讼监督】 2008年,市检察院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4件10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4件14人,纠正不当刑事立案案件5件8人,依法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未报捕、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32人,追诉13人。全年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3次,依法提起刑事抗诉1件。全年共受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的申诉案件36件,决定立案审查25件,其中提请抗诉4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再审后改判3件、执行和解6件。对提请呈报的服刑人员减刑、假释、保外就医45人进行严格审查,提出不同意或变更意见10人;积极开展维权工作,办理在押人员财物投诉案件20件,追回各类财物价值13万余元。
【建立“四位一体”干警档案】 市检察院以执法档案建设为重点,为全体干警建立由执法、绩效、廉政、健康为内容的“四位一体”档案体系,做到一人一档、动态管理、集中存放、专人负责。每一个执法岗位、每一名执法干警、每一项执法环节全部载入档案登记,从而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执法问题,实现对干警执法环节、执法流程及执法行为优劣的科学评价。结合干警工作绩效、廉洁自律、体能达标及体检情况,分别建成干警绩效、廉政、健康档案,使干警德、能、勤、绩、廉、体六方面得到真实体现。市检察院这一创新做法到上级充分肯定,并获全省首届政法工作创新奖。在2008年度镇江检察系统18项绩效考核中,市检察院取得了12项第一名、4项第二名、2项第三名的优异成绩,综合成绩在镇江辖区8个基层院中名列第一,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案件监督管理改革】 2008年以来,市检察院以提升办案质量为目标,以执法规范化为方向,将案件管理与案件督察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率先在镇江市检察系统建立“大案管”工作新模式,实行统一受案登记、统一开具文书、统一告知送达、统一扫描装卷,建立报备案制度、双轨审查制度、赃款赃物管控制度,进行全程跟踪与逐案评查相结合、专项评查与重案评查相结合、评查结果与执法档案相结合,探索“管理、监督、督察”三大功能的实现,打造丹阳特色的案件监督管理品牌。(夏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