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制 工 作
【概况】 2008年,市法制办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全年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发布4件。继续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对行政执法单位报送的126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备案审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市政府行文表彰全市“十佳”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单位。坚持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市法制办及时将审核公布的4件规范性文件报镇江市法制办和丹阳市人大备案。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共保留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计385项,保留行政许可项目223项,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62项。行政复议工作坚持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引入听证程序审理复议案件制度,全年,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5件,无法院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况。加强常规性行政执法监督,有计划地开展专题执法督查。3月,对10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实施及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9月,对各镇、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规范性文件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进行督查。开展行政首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市法制办制定下发《进一步做好行政首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
【省政府批准丹阳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2008年上半年,市法制办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动丹阳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丹阳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丹阳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和《丹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依据和幅度对照表》。6月,丹阳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方案获省政府批准。
【培训行政执法人员】 2008年5月和8月,市法制办分两期对全市1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淮阴师范学院法律系主任季秀平教授为培训人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沈秋潮讲解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镇江市法制办主任薛国荣和复议处处长陈浩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景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