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划人口、城市性质
【区划与人口】 全市共有15个镇(区)。共224个村民委员会、54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806463人(男401523人、女40494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00338人,农业人口606125人。2008年出生人口6247人,人口出生率7.75‰,死亡人口7553人,人口死亡率9.37‰,人口自然增长率1.62‰。
【城市定位】 丹阳依江傍河,具备长江沿线经济开放开发带发展经济所必要的港口、交通、能源、水利、用地及城市依托等基本条件。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丹阳被列为沿海对外开放城市,并属上海经济开发区。1996年,经省政府批准,城市定为沪宁线上的现代化工贸城市。2000年,丹阳进入苏南经济板块。2008年,城区面积154.42平方公里,城区人口26.03万人。改革开放以来,丹阳城市建设取得了辉煌业绩,先后获得“全国卫生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江苏省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生态示范区均通过省级验收。
【市徽、市树、市花】 1991年,丹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九次会议决定,丹阳市市徽为“天禄”、市树为“银杏”、市花为“桂花”。(史志办)